江苏检验检疫局直接转发文件
苏检转动〔2016〕138号
转发文件号 | 国质检动函[2016]73号 | |
转发文件标题 | 质检总局关于新鲜植物源性食品农产品出口印尼有关事项的通知 | |
转发范围 | 主送 | 各分支检验检疫局 |
抄送 | 本局食监处、认监处、动植处、动植食中心 | |
省局转发意见 | 请各局按文件要求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:1. 及时组织印尼新规宣传,加强相关企业指导(附件1、5),执行中如遇问题,请及时报省局;2. 根据印方已公布的103种涉及产品(附件2),梳理本辖区内近年出口记录及近期有出口计划的企业及产品名录;3.列入中方推荐名单(附件6)的实验室对照印尼食品农产品限量标准(附件3)梳理、报送本局实验室室相关产品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检测项目扩展计划。 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省局动植处(联系人:张浩662671)、食监处(联系人:王萌660529)。 |
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
2016年2月24日